第4章那1点朱砂

陈村乡祠最大的特点,是有一堵砖墙,砖墙上长满了青苔,一株株爬山虎爬满一半墙壁,一眼看上去绿油油的。

而此时,砖墙周围已经站满了人。

听闻朝廷择选县吏,村里有志向的年轻人就都来了。

而所谓三老,只是一个官职,相当于是乡长,由村中德高望重,年龄过五十岁的人担任。

陈村的村长属于村民选举的,年龄差了一些,没有被评上三老,但当上三老的却是村长的父亲。

所以,真正在陈村管事的,依旧是村长陈黑夫。

而村长的房子,则紧挨着乡祠。

林子云直接从乡祠门前走过,看都不看挤在门前的人群一眼。

在人群中有人却发现了他。

毕竟一个村子就那么多人,家中有藏书的人更少了,林子云走到哪里都像是人形灯泡,想不引人注意都难。

“呀!林兄!你也来了么?!!”

林子云扭头一看,就见一个身上麻衣打着许多补丁,头上戴着一顶黑帽子,文质彬彬,但脸颊微微凹陷,面有菜色的青年朝他微微一笑,拱手道:“林兄,多日不见,泽甚是想念呀。”

闻言,林子云看着那青年,就记起这货叫李泽,来自村里另一个家中有藏书的人家。

但跟林子云孑然一身不同,李泽的老母尚在,还有一个妹妹。

这李泽家中也有百亩上好的良田,可其家中人口多,李泽本人又似有哮喘,干不了多久的活,在那战乱时靠着村里人接济才没有饿死,日子过得比林子云窘迫多了。

而林子云因为跟李泽同命相连,双方都要经常串门,关系还是不差的。

“原来是李兄,幸会幸会。”

林子云朝李泽拱手道。

“林兄,当今陛下广纳贤才,吾等胸中所学终于有用武之地,以后咱们同县为官,正好相互扶持。”

李泽显得有些激动。

跟林子云家里的藏书被尽数烧光不同,李泽家里的藏书在被前朝搜查时埋在了地下,尚且留下了一些。

若不是林子云穿越了,这李泽的文化绝对是全村第一!

再加上李泽过去那么窘迫,对于当官,对于凭学识改变命运,他早就想疯了。

“李兄,在下先恭喜你步步高升了,不过在下今日只是路过,以后恐怕也不会跟李兄同县为官的。”

林子云则笑了笑,道。

李泽怀才不遇的心情,林子云表示理解,毕竟在秦汉这时代,一个身份低微之人想要往上面爬,那是很不容易的。

也幸亏现在是西汉初,如果是在东汉时期,李泽这种人,绝大部分都永无出头之日!

但林子云是不会跟李泽一起当官的,他要将自己藏起来,当了县吏,自己身份明细都将被记录在册,这样太容易暴露了,实非他所愿。

“啊?”

李泽睁大眼睛,无比惊讶的看着林子云:“林兄,这是为何?如此大展拳脚的机会,为何要白白放过呀?!”

“呵,吾志不在此,李兄,就此别过。”

林子云很潇洒的一挥长袖,转身就走。

这个时候,林子云真想来一句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不过想想这样太惊世骇俗,还是算了。

低调,低调。

李泽看着林子云远去的背影,呆愣了好一会儿,直到一个身穿曲裾深衣,脸上不施粉黛,打扮得很朴素,却难掩俊俏容貌,气质温婉的少女走到他身边。

“兄长,刚刚那是子云哥么?”

“嗯,是。”

李泽看了看身边的少女,语气温和。

“子云哥怎么不进乡祠?”

李梅微蹙起眉头,很疑惑的问道。

“呵,林兄淡泊名利,吾不及也。”

李泽摇了摇头,脸上露出了一抹苦笑。

“哦?”

李梅睁大一双杏眼,很诧异的望着林子云远去的背景。

在她的印象里,林子云过去可是跟李泽一样,经常感慨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怎么如今却不想当官了?

李梅敏感的觉得林子云跟过去不一样了。

“行了,小妹,休管其它,见三老要紧。”

李泽拉着李梅,走向了乡祠。

而林子云则来到村长的屋前,敲响了大门。

“谁啊?”

屋内传出一道银铃般的女声。

林子云直接道:“在下叨扰,不知村长可在家否?”

“我爹不在!”

“那,在下腹中饥饿,不知村长家可有食否?”

“嘻嘻。”

土墙上突然伸出了一颗脑袋。

肤若中秋皓月,两弯柳叶吊梢眉,丹唇微翘,笑意盈然,鼻子小而挺拔,盘成山峦般的鬓发上,横插一根珠钗。

俏丽清秀,气质碧玉。

顾盼生辉,不似绝色,却是心中的那一点朱砂。

“想吃饭啊,念首诗来听听。”

少女歪着头,朝林子云道。

“咳咳。”

林子云揉了揉嗓子:“那小生献丑了。”

“要问女人有几何,俺也不知多少个。”

“昨天一孩喊俺爹,不晓他娘是哪个?”

“哈哈哈哈!!”

少女捂着肚子,哈哈大笑,因为笑得太剧烈,直接从墙头摔了下去。

“没事吧。”

林子云关心的问道。

“没有没有,进来吧。”

村长家的门闩被取下。

林子云推门而入,就见穿着襦服长裙的陈红缨拍了拍裙上的灰尘,大大咧咧的朝林子云道:“云兄,你就在院子里坐,我去端吃的。”

“哦。”

林子云笑了笑,径直坐在了庭院中的一石凳上。

他来村长家蹭饭也不是一回两回了,知道陈红缨的性子不似女子般羞涩婉约,行事作风中透着一股子豪迈。

尤其是对熟人。

而秦汉相交时,儒家礼制还没有大面积的推广,男女之防看得并不严。

尤其是对于没有文化的文盲农夫来说,那风气是极其的开放。

比如说那皇帝刘邦,就很可能是他妈在野地里面偷男人生的。

而且这事还被刘邦爹看到了。

而这种事情,在汉朝很寻常。

刘邦他爹最后还是老老实实的把刘邦养大了,家里多口人,毕竟也能多一份劳动力。

对于此时的汉朝百姓来说,要想生活过得去,头上总要带点绿。

所以,即使陈红缨把林子云引进屋子,孤男寡女的,还请林子云吃饭,即使陈红缨举止豪迈些,也不会如后世一般跳出一群卫道士指指点点。

当然,林子云也不会做出任何轻浮举动,陈红缨是知道林子云性子的,不然也绝不会如此随意。

很快,陈红缨就将食盘端了上来。

小米粥,葵菜,蒸至稀烂的茄子,一大盅豆子,还有一碟酱菜。

全是素,一丁点油星子都看不到。

“来,开吃!”

陈红缨递上了两根筷子。

筷子这东西,在秦朝以前,那是贵族才能用的,那时筷子还都是象牙做的,但自从大秦统一六国以后,大量贵族失去了头衔,筷子便流落于民间,并变成了竹筷,木筷。

在汉朝时,筷子就已基本上普及了。

林子云接过筷子,愉快的吃了起来,这些菜都没什么味道,毕竟味精是不存在的,盐也洒的很少,唯一味道较重的酱也酸得很。

不过这样的吃食,林子云也吃了一年了。

早习惯了。

入乡随俗嘛。

汉朝的饮食就这么朴素,油盐也贵得很,林子云也只能选择适应。

他吃得很开心。

陈红缨一手拿着小米粥,一手拿着勺子,一口粥一勺菜,腮帮子始终鼓鼓的,比林子云吃得都多,时不时的从嘴里露出一些来,便赶紧塞回嘴中,并且朝林子云“嘿嘿”的傻笑,似乎很不好意思。

两人风卷残云一般,很快就把桌上的菜都吃光了。

林子云摸着浑圆的肚子,满足的打了个饱嗝,就在他要施礼离开时,大门突然被敲响。

“丫头,开门!”

听这声音,林子云就明白,是村长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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