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塔利班与男女平等

中国女性要争取到完全的男女平等,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报载,在塔利班执掌政权的五年间,妇女被禁止从事大多数职业,禁止穿高跟鞋,不可以在没有男性亲属陪伴的情况下上街,不可以“抛头露面”(我们从新闻节目中看到了一些妇女由于没戴面纱被警察当街鞭打的情形),甚至会因为通奸行为被处死。上世纪50年代以后出生的中国人看到上述情形,多数会感到骇人听闻,不可思议;如果身为女人,还会暗暗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可怕的社会中。

习俗与观念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它对妇女的压迫与禁制不容忽视。潜在的观念与显在的事实间有着互为因果的关系。在当今世界,虽然各国风俗与观念各不相问,但是许多文化对女性社会角色的规范都有相似之处。例如,把女性概括为温柔的、弱小的、驯顺的;要求女性安于次要的地位;要求女性顺从于男性;要求女性为男性的利益奉献牺牲自己;要求女性依赖于男性等等。

为了证明女人不如男人,那些反对男女平等的人从宗教、神学中引经据典,并且从科学,诸如生理学、心理学中寻找根据。就连在人们心目中远比塔利班开明、进步的西方社会也不能免俗。西方的基督教文化对女性有两个重大的负面评价:第一个是将她列为万恶之首一一人类最初的堕落是因为夏娃偷吃禁果所致,她是使人类被逐出伊甸园的罪魁祸首。对女性的第二个负面评价就是:她是男人的附庸,她的存在的最初理由就是给男人做伴的上帝之所以造女人,仅仅是因为那个男人“独居不好”。就像圣经上所说女人是上帝用男人的一条肋骨做成的那样,很多人还持有男人是完全意义上的人,而女人只是男人的变异与正态的偏离的观点。例如,亚里士多德和弗洛伊德都曾表达过“女人是不完整的男人”的思想。

将中国妇女的状况同西方妇女加以比较,仅受礼教束缚的中国妇女的地位略微强于受宗教教义束缚的西方妇女的地位;中国妇女地位同其他亚洲国家相比也略高一些;比起塔利班统治下的穆斯林妇女就更高一些。有些西方学者持类似看法,认为中国妇女与日本、印度妇女相比,有更多的自由,地位也更高一些。他们曾分析其中的原因为:在中国人心目中,与传宗接代相比,**微不足道;中国人虽然喜欢性,却又不认为它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女人常常可以与丈夫平起平坐,并参与他们的事业。英国甚至有观察家认为,中国人对生活的基本态度远不是印度式的,而是现代西方式的,有些连西方人都不愿接受的观念,都能被中国人迅速、彻底地加以采纳。曾到巾国讲学的罗素就有这样的印象。

传统中国文化的性别理念同西方文化不同。这种差异首先表现在中国文化视两性的分别为自然的,也能够自然地接受和承认女性及与女性有关的一切。相比之下,在西方文化中,女人从未像男人那样自然地、容易地被世界所接受,或者说,被认为是平等的、对人类有贡献的人。女性一方面被降低为男人的附庸;另一方面又被抬高为虚假的理想人物。其次,东西两种文化在性别问题上的差异表现在中国文化讲究的是阴阳调和,不仅反对阴盛阳衰,也要反对阳盛阴衰,因而其理想状态不是阳压倒阴、阳灭掉阴,也不是阴压倒阳、阴火掉阳;而西方文化中却有强调二者之间的矛盾的意味,因此会有厌女症、仇男症一类的情绪和倾向。在中国文化中少有这种倾向。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传统中国社会里妇女的地位是低于男人的。这从“三纲五常”(其中“夫为妻纲”)、“三从四德”(其中“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以及男子休妻的“七出”之条(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可以看得很清楚。在中国人的价值观中,阳还是比阴优越一些;即使柔弱能够胜刚强,柔、弱、暗、下毕竟是卑微的,刚、强、明、上则是尊贵的。二者虽然被认为是应当和谐的,但还是有尊卑上下之分。所以,中国文化中的性别理念同其他文化中的性别理念虽有文化上的差别,但是并没有完全脱离男权的樊篱。巾国女性要争取到完全的男女平等,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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