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少年穷27 当然了,集云这些信手……

当然了, 集云这些信手拈来的布置还有一个先决条件,得先赘述一番。

——要知道,不管是王祎之, 还是故去的王珂之母王谢氏,肯定都不可能不在宫中安插人手的,向他们这样的出身, 自然是要将什么事情都攥在自己的手心里, 所以, 他们也有能力、有意识地这样做。

尤其是王祎之, “王与马共天下”, “名器相予、御床共坐”,可不是光说说而已。

具体到达了什么程度呢?举个例子来说吧:话说, 曾经有过这样一个“趣事”,大司马王祎之上朝时,等到说完了朝事, 众臣即将散去之时,却是毫无征兆地忽然出列,一拱手,向皇上道喜道:“恭喜陛下喜得麟儿,臣方才得到了消息, 就在刚刚,何贵妃已经顺利生产,为皇上添了四皇子了。”

他一说完, 方才还一脸茫然的皇上才露出了狂喜之态来, 半是惊讶半是喜悦地道:“好好好,竟然这么快就生了?哈哈,可见四郎是个省心的小子, 贵妃也是个福泽深厚的,赏她!快赏!”

你瞧,皇上的内眷妃妾生下了皇子,作为臣子的王祎之,竟然比皇上都还要先一步得到消息,而不论是皇上、内侍、还是满朝文武,都对此习以为常、毫不以为忤——琅琊王氏的能量,就是这么可怖······

而如今,这些王祎之和谢氏花费时间和精力,潜心安插在宫中的人手,自然也就肥水不流外人田,能够为五娘子所用,去办一些无伤大雅的小事了。

比如——让庐陵公主的凤驾稍微行得快一点或慢一点,然后在出宫时,恰好撞见才从德阳调到建康的那位光禄大夫,再比如,庐陵公主身边的内侍,在许久之前,就本身已经开始有意无意地频频夸奖起这位俊雅出尘、风度卓然的萧郎君,总让公主时时想着,日日念着,终于,惊鸿一面。

本来呢,集云也没想着一时就能成。

庐陵公主就算是个花痴,也不可能匆匆见了一面就放在心上,更别提到了纠缠不休,非君不嫁的地步。

反正一次不行,还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实在要是不行,宫里也不止这一位公主,且庐陵公主虽然是一骑绝尘的佼佼者,但她的那些姐妹们也不差,有一个算一个,都是贪慕“男色”的主儿,行事也同样放诞无忌,不比庐陵公主矜持多少。

但却是没有想到——萧郎之美,见者倾心。庐陵公主竟然还真的只因为匆匆一面,就入了心,完全放不下了。

最关键的是,这还是对自己的美色完全熟视无睹的郎君!

庐陵公主也是内外闻名的娇媚美人,看在对方的眼里,却好像是一块石头一颗小草,完全熟视无睹、冷若冰霜。

这便让萧郎君的魅力一下从一百变到了二百!庐陵公主直接就下定了决心,定然要让萧逸容做自己的驸马——此生,非萧郎不嫁!

这位名声并不好的刁蛮小公主,于是从这次偶遇开始,对萧大夫展开了围追堵截式的强烈攻势···如今事态倒是还没有闹大,也只有庐陵公主身边的内侍、以及崔皇后知道了这事,虽然说逃不过各大家族的耳目,但暂时还没有到达人尽皆知的地步,崔皇后也一直在设法隐瞒,不让这个女儿丢人太过。

但再怎么瞒着,王祎之当然是已经知道的了,急得转圈,正在紧锣密鼓地为萧逸容搜罗族中的适龄女儿,想要赶紧为他定下亲事,也好借此让庐陵公主死心,不让她做出更多出格的事情······

所以,今日集云入宫赴宴,想必是既能看到庐陵公主大战雌威,又能看到自己的众位族妹、甚至更多亲近人家的女儿争奇斗艳的有趣景象了。

至于她做这些事的目的嘛,不过是继续折腾萧逸容,把水搅浑,然后再出来掉两滴眼泪就行——轻省得很呢。

卡着时间,集云和谢子璋到的不算最晚,但也绝不太早。

像这样的宴会,虽然是由当朝储妃举办,又有陛下皇后等重头人物参加,但终究是娱乐的场合,也没有那么重的规矩。

何况,就算是有规矩,也轮不到他们这样的人去遵守。

姗姗来迟,两人到时,吸引了在场所有的目光。

谢子璋身着竹色的广袖丝袍,玉簪半束着发髻,整个人就是四个字:写意风流。

他和萧逸容那种恰到好处温润如玉的让人倾心的俊美还不一样,他是明晃晃带有攻击性的,倘若是愚蠢庸碌之辈胆大包天,非要没有自知之明地凑到谢十一郎的面前,那恐怕会被骂得恨不能一头碰死,只愿没生在这世上···所以他的俊也是出鞘宝剑一般的,不见剑锋先见剑气,荡气回肠。

而站在他的身边,虽然矮她一头,但绝不会让人因此而稍有忽视的王珂,原本跟他是同一类人,只不过现在换了个芯子,自然又不同了。

集云穿着一件深紫色的袍服,外罩轻纱薄衫,裙摆横拖,踏着木屐缓步而行,恍惚间仿若仙人降临,一阵风来,似乎就要直登九重天。

这自然不是简单的外表优越仪态优雅就能达到的效果,而是靠着那本《筑基概要》。经过连日见缝插针的修炼,她现在本就不再是**凡胎,脚下看似寻常的步伐也另有玄机,自然效果超群,将在场的所有人都看愣了。

——追求美的这件事,集云是从来不会掉以轻心,也绝不嫌麻烦的。

坐在最中心的陛下司马示,目带欣赏地看了一会儿,面带笑意,忍不住向左右感慨道:“怪不得都说‘建康十分风流,王氏阿珂独占了三分’,今日见到,才知名不虚传。”

这句所谓的“占三分”,本是集云在谢家别院竹林中先是凭借外表的不同以往而大出了风头,又与谢子璋合奏了让整个竹林都为之一静、让宴席都只能散了的一曲后,才流传起来的。

本来不过是市井戏言,如今司马示金口玉言,一句“名不虚传”,算是给这话盖了个戳了。

这园中有和王珂素来不睦的,一听这句,立刻脸色就变得十足难看了起来,嫉妒得极了,愤愤地看着翩然而至的两人,那一双双的眼睛里都快能喷出火来了。

集云自然也听到了皇帝的这句话,转眼间走到了众人面前,她闲闲一笑,轻慢道:“陛下也来拿珂说笑,这风流又不是一锅汤,人人都来舀两勺?”

说得司马示大笑,又道:“说出这样话来,阿珂更不是俗物,更显风流本色了。”

一旁站着的是太子司马芜,他虽听说过王珂的名声,但闻名不曾见面,万万也想不到大名鼎鼎的王氏阿珂竟然是这样的一位美人,直看得眼睛都直了,又想起王珂本来是可以做自己的妻子的,不由抓心挠肺起来。

此时,有些沉不住气地插话道:“阿珂,见你一面可是不容易啊,吾家阿玥的邀约,十次倒有十次你是推拒了的,我们两夫妻的面子,就这么不好使吗?”

他这话就有些没意思了···储妃陈星玥的脸色也有点儿挂不住似的,趁人不备暗暗瞪了太子一眼,且还不等集云说什么呢,她反而出来打圆场,道:“呵呵呵,殿下,这也可以理解的。听说阿珂在家时,总要为王公分担家事,做了新妇了,又要做十一郎的贤内助,难怪忙碌一些,也比别人难请一些。”

这就算是挡开了太子的那句话,也给了双方一个台阶了,可见储妃也是个聪明伶俐的。

谁知司马芜却并不下这个台阶,而是又道:“是吗?那今日怎么又来了?不知今日这一宴,有什么吸引阿珂的?”

司马芜长了一张国字脸,却偏偏是细眉小眼不搭配,别说不够俊俏了,简直连周正都算不上,偏偏却还要“东施效颦”,学着时下的那些美男子敷粉带花,穿了一件娇嫩的鹅黄色纱衣,此时做出潇洒的姿态来,颇为不伦不类。

集云听了他前头那句,本身就已经不耐烦,再对上他那张粉腻腻的丑脸,就更来气了,管他什么太子不太子的,当即就想怼他两句,刚张了张口,却偏偏没能说出口,而是突兀地被另一人截了胡——

“太子殿下这句话,俗了”,身穿绯色官袍的萧逸容大步行来,他神色一如往日,温润平和,带着浅浅的笑意,光是看一眼就让人如沐春风——说出口的话,却一点也不客气婉约,“兴之所至便往,意兴阑珊便罢,才是我等行事,又哪里需要非得问出一个原因呢?”

说话间,人已经来到了近前,他动作流畅、赏心悦目地向高座的几个人执臣子礼,还抽空转向了集云对她笑了笑,这才又对上面色不佳的司马芜,慢条斯理道:“啊,原来是在问阿珂啊。想来,殿下是故意这样说,想要考一考占了建康三分风流的王氏阿珂的吧?倒是臣不明状况,多嘴了。”

他这番欲扬先抑,实在是高明。

若说方才的那句话是结结实实地得罪了心胸狭窄的司马芜,那么这一句就尽显体贴,不仅全了彼此的脸面,还生生让司马芜记了自己一个情了。

那丑太子果然也不再脸色铁青,甚至眼见得是心中生起了感激来。

心想:幸亏光禄大夫及时打断,又想出了说辞作为周全,否则今日的这番话传出去,天下人岂不是都要耻笑我了?啊呀!好险好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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