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谁叫我是你哥呢

杀马特尬了一会舞,逐渐收住动作,立于原地。

许久,林言才从石化状态中清醒。

先是掸去身上面粉,惊奇地打量起眼前的杀马特贵族。

围绕它转了好几圈,还是想不明白。

为什么它会突然把手伸进口袋,掏出一把面粉,然后在那里尬舞?

而且,刚好是在他念头闪过之后。

巧合吗?

好奇心被勾起,林言于脑海中再次想象杀马特扬水泥灰,尬舞的样子。

然而,杀马特贵族一动不动,什么都没有发生。

“是我想多了?”

林言放松下来,某个时刻,他以为自己能操控眼前的杀马特,从而令他心情不由自主变得紧张。

看来单纯只是个巧合。

或许是杀马特生前特别喜欢尬舞,所以身体内有着强烈的肌肉记忆,即便异变成丧尸,还是会忍不住偶尔尬上一段?

而他,只是刚好撞上。

这与他的想法,完全没任何关系。

只是,它的口袋里为什么会装着面粉?

好奇怪啊。

林言想着,继续前行。

杀马特贵族的舞姿尬得……还挺好看的,要是再能摇个花手,就更带劲了。

念头不经意间闪动。

神奇一幕再现。

就见,原本一动不动的杀马特将手再次伸进口袋。

熟悉的动作。

依旧是面粉。

动感的舞姿。

不同的是,这次它撒完面粉后,双手放于头顶,合在一处,花手摇的非常溜!

啊这!

林言下巴都快要惊掉了!

脚步一拐,立马回到杀马特身边。

这次可以确定,绝对不是巧合!

林言摸着下巴,脑海中构建出杀马特做各种动作的样子。

刚开始,杀马特一动不动。

但随着林言想象力加深,注意力集中,杀马特真就如他想象中那般,做起来各种动作。

尬舞,摇花手,打拳,劈叉,金鸡独立,学狗爬……

时间一久,林言心灵深处忽然悸动一下,似乎与杀马特建立了某种微妙联系。

只需他念头一动,再不需要刻意集中注意力,也能操控杀马特作出各种高难度动作,毫不费力。

就像是他的傀儡,随他心意而动,感觉十分奇妙。

“没想到被丧尸咬后,反过来能拥有操控丧尸的能力,这算不算是一种超能力?”

难掩内心兴奋,林言忽又冒出一个大胆想法。

现如今的世道,最不缺的是什么?

丧尸啊!

“如果所有的丧尸都能由我操控,岂不是可以为所欲为?”

脑海不由自主浮现出一副画面:他身着黑色风衣,戴副墨镜,嘴里叼根牙签,头发梳成牛逼的大背头,立于高峰之上,寒风将他的风衣吹的猎猎作响。

在他脚下,一支由无数丧尸组成的军队听命于他!

此刻,他就是这世界的王!

林言:??w??

想想就有够激动的……

“嘿嘿……嘿嘿嘿……”

为了印证心中猜测,林言舍下杀马特,来到另一只丧尸面前,尝试操控它。

然而,并不是很顺利,他没有操控杀马特时产生的那种微妙感觉,自然也就失败了。

直到他主动摒弃与杀马特之间的微妙关联,将全部注意力集中到眼前这只丧尸身上,熟悉的微妙感觉,又回来了。

他操控新的丧尸如鱼得水,却失去了对杀马特的控制权。

反过去操控杀马特,又失去了另一只丧尸的感应。

也就是说,一次性只能操控一只丧尸。

林言:???

组建丧尸大军的愿望要落空了。

不过有胜于无,以后遇见不方便自己出手,或者抛头露面的事情,完全可以控制一只丧尸代劳,这样又可以规避掉一定的危险。

工具人,不用白不用。

在俩只丧尸间来回切换,操控它们为自己按摩,敲腿,擦鞋,乐此不疲。

但很快,林言就感觉到精神一阵疲惫。

很熟悉,就是每次完成手艺活后,身体被掏空那种感觉。

他悚然一惊。

自从在末世中醒来后,精气神一直处于爆表状态,从来不知道什么叫疲惫。

“操控丧尸似乎特别耗费心神……”

念及此处,林言不再操控丧尸做那些无意义的事,揉着略感疲态的脑袋回到之前的靠背椅上,躺着休息了一会,顺便补充了一波食物。

食物入腹,一股股气若游丝的热量弥漫至四肢百骸,原本疲惫的身体,逐渐恢复如初。

感觉又刑了。

又是大量的食物入肚,感受着精气神再度爆表,林言起身,走向地下车库,决定按之前的计划行事。

地下车库衔接的小区,路口与其它道路相连,如果交通状况不那么复杂,可以勉强通车。

那么他打算从外头搞辆车,直接从小区内开入地下车库,然后尽可能的把食物装上车辆,带回北郊。

如果不行,林言将舍弃这里,重新找一个交通便利,同时又有食物储备的地方,来完成与老唐之间的交易。

离开超市,步入地下车库。

此刻,夜色笼罩大地,天空几颗星光点缀其上。

……

景秀天城——兴洲市最高档的小区之一,其位置坐落于市区最繁华处。

小区周遭,品牌街,购物圈,写字楼,生鲜超市,应有尽有,生活便利面面俱到。

小区内,花草园林,亭台楼阁,湖泊假山,虽然湖泊还没寻常乡下人养鱼的池塘大,假山也是混泥土堆砌上色的样子货,但并不妨碍开发商以此为噱头,打出高端奢华有内涵的标签。

所以,房价特贵!

但这世上从来不缺有钱的韭菜,即便没钱,哪怕掏空家底,借遍亲朋,也要贷款凑个首付,挤破头在这安家落户。

因此,住在这里的人有很多。

只是,末日降临,丧尸横行,人越多的地方,往往死得越快。

所以,这个小区及周遭地区,除了无数的丧尸游荡,鲜少有幸存者。

而在此刻,夜色降临后不久。

俩道人影,借着夜色的掩护,悄无声息,一路避开游荡的丧尸,从外界道路潜入景秀天城。

而后小心翼翼,又来到小区内部与巨润发超市衔接的地下停车场附近。

“哥,不是出来找食物嘛,为啥不进去?”

说话的是个男人,个子不高,臃肿的身体被一层厚油布包裹得严严实实,只在眼睛,鼻子,嘴巴处扣出几个洞。

“傻啊你,附近这么多丧尸,进去里头,等着被瓮中捉鳖啊!”

回答的同样是个男人,同样的装扮,同样的风格,同样的洞。

不同的是,这个男人个子很高,且瘦。与身旁的矮胖男子形成鲜明对比。

“可这里也有很多丧尸啊。”

“笨蛋,这里地势开阔,进可攻,退可守。遇见一俩只丧尸砍了便是,你手中的砍刀又不是摆设。”

“哥,我说的是很多。”

高个男子以手扶额:“你后面就是小区楼,丧尸一多,我们立马退进去,找间屋子一躲,丧尸能拿我们怎么样?”

“有道理。”矮胖男子摸了摸后脑勺:“可是,哥,我们是出来找食物的啊,不进去里头去哪搞。”

“我仔细分析过这里的地形及周遭环境,进巨润发的道路或许有很多,但要带着食物出来,最安全的线路只有一条,穿过地下停车场,进入小区,再从小区逃到外头,这里,是必经之地!”

见矮胖男子继续摸后脑勺绞尽脑汁的样子,瘦高个无奈解释:

“与其冒险进入超市收刮食物,不如直接在这设下埋伏,只有有人从里头出来,我们直接抢他,这叫坐收渔翁之利。”

矮胖男恍然:“嘿嘿…哥,你可真聪明。”

你可真蠢……高个男子叹了口气,都是同一个妈生的,精明如他,为什么会摊上这样一个蠢弟弟?

难道阿妈年轻时也是个浪荡不羁爱自由的人?

“哥,万一里面要是没人出来呢?”矮胖男有些担忧。

“等着吧,末世降临这么多天,早有人断粮许久,总有不怕死的,会趁夜色进入里面,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把眼睛放亮,等人出来,以最短的时间,将之制服,然后抢他丫的!”

“好嘞哥,都听你的。”

俩个人就这样隐藏在小区花坛内茂密的苗圃中,有一句,没一句,小声地说着。

过了一会。

“哥,我答应隔壁的玲姐,给她带点食物回去,她可答应陪我睡觉嘞。”

瘦高个一惊,脑海中浮现出那位风华正茂的女邻居玲姐,平时端庄贤淑的样子,咽了口唾沫,对弟弟语重心长道:“这世道艰险,人心复杂,这样吧,安全起见,等弄到食物我先去探探她的道,试试深浅,确定没问题后,你在去。”

“哥,你对我可真好。”

“应该的,谁叫我是你哥呢……嘘…别说话,有人来了。”

夜色里,一个身穿黑色休闲服,身材修长,五官立体,帅气中透露一丝不羁的青年,正向这边走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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