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天水镇吴风庙

九州王国,西南部河源郡,凤凰城天水镇。

天水镇在隆山脚下,隆山因千尺瀑布而闻名帝国。瀑布时常云雾缭绕,远远望去,仿佛银河倾天而下。人依山傍水而居,这好山好水,自成人气,历经数千年,渐渐发展成如今的镇子。

隆山是齐天山脉的小小分支。齐天山脉常年冰雪覆盖,山脚下形成无数融雪溪流,隆山溪流是其中之一。隆山溪流,九曲八折,长长数十里,奔流到悯河。凤凰城在溪流与悯河交界处,河源郡城在顺流而下三百里处,帝国最大的高山盆地。悯河贯穿仙留郡,汇集到天河,直向大海。

隆山溪水临近天水镇,便一分为二,一边是天然溪流,一边是人建水渠。水生两边,能灌溉八成以上的田地,并不再受旱灾影响。大多数年头,天水镇自给自足,余粮充足。

溪流是上天恩赐,水渠是千年大计。

天水镇四面环山,只在东北面有个出口,十来丈。九州王国未成立之前,若不是有人指引,外人根本发现不了这有人居住。那时的出口栽了各种树木,密密麻麻,显得杂乱无章。

那时,还不叫天水镇,而叫天水村。

村子不足千人,多数聚集在此,其余的零零散散坐落在隆山中,也到了随处可见人家的地步。

一百一十年前,九州王国开国元帅吴风,被红花教两位副教主追杀千里,身受重伤,慌不择路,撞入天水村,得天水村当时的村长夫妇衣不解带照顾三天三夜,才得以保住性命。吴风元帅在此待了三个月,痊愈后,不再逗留。村长夫妇只叫他有空便回来,将这当作自己家。

吴风一个孤儿,在流浪时被九州王国的开创者唐主天带到军营,自此戎马一生,何曾享受过半点家的温暖。那时的帝国不叫九州王国,叫大昌王国,由帝家统治。九州王国成立,吴风被封为胜亲王,亲自登门拜谢,并认村长夫妇为义父义母。天降惊喜,被帝国第一元帅、第一亲王认作义父义母,何等荣耀啊。同时,吴风带来帝王圣旨,封村长为仁心候,天水村永久免除赋税。

吴风在此陪伴义父义母半年,期间也数次登临隆山,观看瀑布的雄奇,并命人在瀑布脚下建一庐,起名望瀑庐。此时,庐已不是庐,变成了纪念吴风元帅的庙宇。庙宇共有三间,一正两副,正殿有吴风元帅的汉白玉雕像,英武不凡,气势凌人。

吴风元帅的大儿子吴党亲王也对此行过跪拜之礼,也算是为此庙宇正名。

自从吴风元帅留名在此,隆山瀑布随即闻名帝国,这通往外界的小径早变成了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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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吴风小儿子吴派执掌神武学府时,天水村已变成天水镇,人口多了数十倍。

因天水镇对吴家有大恩,吴派的神武学府,便每十年给天水镇一个特定名额。

神武学府是整个九州王国最好的灵道学府,甚至没有之一。

神武学府虽然每三年招生一次,但是针对边疆偏远之地,是每十年招生一次,地处西南边疆的河源郡也只有三个名额,而天水镇,一个万人小镇竟然有一个“特定名额”,这让多少人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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嫉妒恨!正因这个“特定名额”的存在,加入天水镇的人暴增。

短短二十年增长到五万人,几乎到了当时凤凰城的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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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天水镇镇长钱大同是来者不拒,凡是愿意加入的,都欢迎,不问姓名,不问出生,不问来自何方,也不问过去。前提是,得买得起房地,镇里的房地贵得离谱。

这镇长钱大同是吴风义父义母的曾长孙,他记得吴派叔叔的一句话:有能力的领导,从不会要求下属忠心,而是能让大多数下属找到归宿,并全力为之卖命。

他思虑其中,他相信,只有那些无能力的官员,才会要求下面的民众做良民,做好人,要求对家园家国忠心,那些官员不仅软弱,无能,还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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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郡郡王上书帝王,帝王顺水推舟,立即任命天水镇镇长钱大同为凤凰城城主。

天水镇人口过多,变成内镇外镇,几乎破坏了原本的生态。天水镇镇长便将天水镇的名额给到凤凰城,每十年为“特定名额”举行一次武比,战斗力最强的得到名额!特殊情况除外!

因此,每十年一次的武比,绝对是凤凰城最热闹的事件!由此产生的人才,都心存感激!

一个地方,出的人才越多,环境也越是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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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无畏辗转难眠,秦楼门前历历在目!他将秦楼事件想了又想,就是找不到解救的办法。铁甲卫队的强大,让他感到无力。就是单独对战,都毫无胜算!

铁甲卫队,生死磨砺而出,他又哪来生死之间对战的经验!

这样的事,不是此时的他能解决的,也不是他该操心的。他又想起白寡妇事件,被贾大威逮个正着,让他暗暗自责!两个事件,他都需要给自己一个交代!

第一,永远不要心存侥幸。兄弟三人明明是去逮捕贾大威,却因为贾大威连续两天没来,就枉自判断贾大威再也不会来,以至于主客颠倒,被逮个正着。错!

第二,随时保持警觉。贾大威几乎是个半醉状态,歪歪斜斜的走来,竟然毫无察觉。再错!

第三,不要被欲望冲昏了头脑,好奇往往是掉进陷阱的重要因素。贾大威平常都会按时去偷窥,就因为错过了时间不来,就按耐不住想要趴白寡妇的窗子看个究竟。错!错!错!

第四,对敌情不明,没有预测事情发展的所有可能,以至于事临而手忙脚乱。还是错!

第五,作为主事人,内心不够坚定,竟然关键时刻出神。一直错!

第六,贾大威走后,敲诈到钱,却沾沾自喜,无法无天,逗留现场太久。大错特错!

第七,最重要的,做人得目标明确,做事得有始有终。错到死!蠢货!

“哎,有此七错,焉能不败!这次不败,纯粹是因为运气,因为敢赌!但是人事在谋,靠运气岂是长存之道。在我心里,其实,这次已经失败了,而且是一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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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地。”

“好好反思三天,好好认清自己错误!不要气馁,勇往直前!你是最特殊的那个!”

情无畏索性趁着夜深人静扛着锄头去往吴风元帅庙一探究竟,免得夜长梦多。

他一路不忘暗暗总结,暗暗自责,暗暗发誓,在自身实力不足的前提下,定要做到,“七分谨慎,三分冒险”!若是做不到,怕是哪天会死的不明不白!想起今天仙爷被抓捕,他连半分冒险的勇气都没有!若是明天再有在乎的人在自己眼前快被杀掉,该怎么办?

“实力!实力!实力!哼,那位高高在上的将军,我必须牢牢记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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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风元帅庙宇离天水镇十七八里,与到凤凰城的距离差不多。

有条青石路弯弯绕绕去往吴风元帅庙宇,他平常去庙宇那块,都是沿溪流而上,一路翻找螃蟹。镇上的人,除了吴风元帅的生辰会来此地上香祈福,平常很少有人来。没有闲人来这看瀑布,瀑布有什么好看的,来看的都是钱多人闲蛋痛的外地人。

情无畏来到庙宇前,确认笔直的迎客松!哪里需要确认,庙宇前就这一棵松迎客!

情无畏朝东走了三步,挖了个三米多的洞,量了又量!又挖了半米,又量了量!

“毫无理由!仙爷没必要骗我!这都快四米了。”

情无畏坐在土堆上郁闷,手拿着竹尺比划着。他排除所有可能,都找不到原由。他幻想仙爷抱着瓷罐趁着夜深人静独自前来,站在迎客松下,目视东方走去,一步,一步,一步……

情无畏恍然大悟,立刻爬起来,多走了两步,边填埋边挖,果然挖出个不大不小的瓷罐!他装瓷罐在准备好的大黑袋中,瓷罐的分量让他颇为满意。他填补好洞口,顺溪流小路而下。来到他鲁爷爷家里,这里偏僻,锄头也是取自这里。他鲁爷爷依然没有回来。

“天水镇就这么大,他一个老人能去哪?与花月楼程朱老龟公捉鬼降妖,与阉猪配种老孔找老娘们打情骂俏,与铁铺老孟游花巷子吹牛放大炮……”

“男人夜不归宿是常有的事,老头子也不另外。”情无畏没太在意,没心思在意。

情无畏一路满是好奇,回来迫不及待破开瓷罐,神神秘秘的,伸手而入。触手冰凉又质感十足,一种梦里熟悉的朝思暮想的东西被抓在手中,惊喜得浑身发抖,金灿灿的元宝,整整五十两!他手又迫不及待的伸入,又抓出同样的一块!两块五十两的金元宝!

“一百两黄金,一千两白银,一万个银币,一百万个铜币,六七万斤猪肉,每顿吃三斤,一天吃十斤,那就是六七千个日子,二十年左右!”

“二十年啊,我的玉儿以后可以每天每顿都吃肉了!管饱管撑!”

情无畏迫不及待想要与蓝玉儿分享,想着蓝玉儿吃胖的样子。

与蓝玉儿分享,快乐才会倍增,蓝玉儿快乐,他才会真正满足!

在他的记忆里,初次见到这么大的金元宝,一手抓住一个,左亲右亲,亲了又亲,别提心里有多美。可一想到老头子仙爷的处境,又免不了黯然神伤!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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