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两种导师

德兰尼北部,阿丹姆斯特郊区的一栋二层的矮楼内,复仇信众们正在集会。

矮楼被黄绿色的爬山虎覆盖,月色照在这些鲜亮的叶片上,发出银色的光辉。这栋楼虽然有主,却已久未打理,墙皮脱落、院内杂草丛生,一名身穿背带裤、白背心,裸露的手臂上覆盖有厚厚体毛的男人守在被晚风吹得嘎吱作响的木门旁,双手交叉在跨前,右手握着的是一把博查特手枪,这把枪异常笨重,但依旧致命。

“站住。”

门卫拦住一名匆匆跑入院内的蒙面者。来者一身黑衣,面部被薄纱布裹得严严实实,哪怕是白天也看不见此人的五官,但此时的他气喘吁吁,丝毫没有展现出夜行者应有的沉着和耐性。

“我是来报信的,让我进去。”来客如此解释,“顺便给我杯饮料,我可是一路跑过来的。”

“这儿又不是酒吧,”门卫没好气地说,“把口信告诉我,我会转告场内的圣徒。”

“喂!我!是我呀!”蒙面者两把扯下遮住面容的布条,露出脸来。

门卫后背发凉,更咽了一下,迅速改换了语气,“抱歉,圣·马克沁同志,您请进。”

“饮料的有?”

“有!有的!”门卫急忙从脚后拎起自己带来的一壶水,毕恭毕敬地用双手递给对方。guwo.org 风云小说网

马克沁也不嫌弃,接过金属水壶,一记手刀将螺旋壶盖削开。圣徒将壶倒转,水哗哗流入他长大的口中,那足有一升多的水就这么被他灌进胃里。喝干后,马克沁重新裹上纱布,将壶还给门卫,快步走进楼内。

门外,那毛臂大汉险些失禁。他很清楚,若是换做马克沁以外的任何圣徒,他此刻早已血溅三尺、和神明同在了。

复仇信众的集会地设在郊区,但会场没有安装电话线,唯一两部电话全都安在了市内,这一举措的愚蠢不言自明,他们因此需要留几个倒霉的家伙在市内负责接电话,这几个倒霉蛋一般比较好欺负、不会一言不合拔枪便射,所以守门的男人也不吝于刁难这些跑来报信的家伙。但圣·马克沁不同,虽然他是复仇教会中出了名的老好人,可他被尊称为圣绝不是因为他脾气格外好。

“是哪个天杀的、挨千刀的、不得好死的王八蛋,居然瞎了眼选马克沁接电话……”毛臂男心有余悸地自言自语,他两腿打颤,后怕到无以复加。

……

一楼,小小的会场内站着约五十人,本就昏暗的会场又如此拥挤,场内的人自然躁动不安。会场唯一的光来自宣讲台上的一盏煤油灯,灯后站着的是主持集会的圣徒。

“圣·马克沁高举起手中的手榴弹,说道:‘全能的主啊,请祝福这枚手榴弹,将您的敌人炸得粉身碎骨。’

神回答:‘首先取下栓,然后数到三。不要数错了,既不能数到四也不能数到二,五是数得太多了。数到三,就向着你的敌人投出,阿门。’”

圣·莱尼奥合上教义,他那疤痕累累的面孔仿佛一块黑麦列巴面包,只不过烘烤之前忘记在上面划几刀,随着时间推移,面包表面会自然皲裂,惨不忍睹……他看出台下有几个后生在憋笑,这也在他意料之中。

“很可笑,对吧?我第一次听到这福音时也觉得如此,”他用左手握着的祈祷用鲁格手枪指向宣讲台下,台下顿时鸦雀无声,“但诸位有所不知,这段教义源自879年的斯潘塞帝国,它曾让伪神的中焦审判所闻之丧胆。诸位!试想一下,在十五世纪的斯潘塞,而你拥有一颗手榴弹!”

“人尽可杀!”台下有人呐喊。

“没错!”圣·莱尼奥将荷弹的鲁格放回教义中,“人尽可杀!”这是他们的核心教义之一,“诸位!圣·马克沁同志用他无畏的牺牲粉碎了伪神的教廷,让我们为他鸣枪三声。”

台下立刻响起整齐划一的枪响,簌簌落灰的天花板上又多了无数弹孔。

与此同时,二楼入梦的信众们则酣睡如故,子弹能打穿脆弱的墙板,却打不穿他们床底的铁板。

枪声停止,莱尼奥想要继续传道,却看见蒙着脸的马克沁穿过人群,朝着宣讲台走来。

“抱歉,借过,抱歉啊,抱歉……”马克沁的闯入惹得台下一阵骚动,很显然,信众们和门卫一样,没有认出他圣徒的身份。他一边道歉,一边尽力避免踩到别人,慢慢挪动着脚步,好不容易才避开几名恶意推搡他的信众,抵达了讲台旁。

莱尼奥是唯一认出他的人,只因他和马克沁同为圣徒,认出了对方的声音;他走到宣讲台边缘拉了马克沁一把,将他拽上台。马克沁喘着粗气,在莱尼奥耳旁小声说了几句,说完便从台侧跳了下去,消失在人群中。

“诸位!真是巧合,刚才那位正是圣·马克沁十七世,我们先烈的后裔!”莱尼奥压抑着怒火,在脸上挤出一个微笑,识相的信众此时都不敢交头接耳,原本嘈杂的声音立即弱了下来,“今晚究竟是哪位慧眼识人的傻瓜,选择让我们的马克沁同志接电话的?”

台下没人做出回应。

“算了,有知道答案的同志,麻烦帮我照着那家伙左眼开一枪。”

台下传来砰砰两声,有两个人同时开枪了。这两抢都很准,子弹精准命中目标,打穿了脑袋,却没有伤及无辜,中弹的男青年捂着流水不止的左眼,朝那些看向他的同伴尴尬地笑了笑,赶在莱尼奥朝他发火前跑出了会场。这样的伤势,换做常人几乎无药可救,但对于残废王的信徒而言不过是刮伤一般,不痛不痒。当然,那男青年还得找人处理伤口,虽然感受不到痛苦,他还是会因为失水过多或伤口感染死掉。

“诸位,”莱尼奥拍拍手,示意众人看向他,“我刚刚得到消息,我们远在普拉斯国的支部破获了一处异教徒神坛的具体位置,我们的刺客卡斯帕主动出击、英勇作战,但,很遗憾,未能获胜,可怜的卡斯帕……他现在已经饮弹自尽,与神同在了。”他走回摆放教义的桌旁,继续说道,“我们需要两名志愿者,破格在天堂里伏击那名异教徒,活下来的那位将接替卡斯帕的位置,有谁愿意吗?”

台下的人纷纷举起了手。

“很好,你,还有你,”莱尼奥就近选了两人,“你们上二楼,圣·勃朗宁导师会给你们指示。”他想起什么,又叫住兴奋的二人,补充道,“等等,记得把枪留下,圣·勃朗宁同志不喜欢枪。”

走向楼梯口的两人不以为然,但莱尼奥确实是为他们好:圣·勃朗宁当真不喜欢枪。不一会,两人便满头是包地跑了回来,他们已经许久未尝过疼痛的滋味了,这一顿打让二人痛得嗷嗷叫唤。莱尼奥叹了口气,重新指派了两个人。

新选出的两人对视一眼,默契地将腰间的枪解下。

二楼,鼾声此起彼伏,百无聊赖的圣·勃朗宁倚靠在墙角,默默吮吸嘴里含着的薄荷糖。因为房间内没有灯,他理应看不清这蹑手蹑脚走进的两人,但凭借突兀的脚步声,他断定新来的蠢货没有带枪。

“过来,报名。”勃朗宁丝毫不在意睡着的众人,大声嚷道。

“博洛尼,博洛尼·尼克。”

“卡维茨·范德胡克。”

两个男人的身形隐没在黑暗中,他们看不见墙角的勃朗宁,却能通过声音断定其方位。见二人能在漆黑的房间里准确判断自己的位置,勃朗宁觉得他们还算有点本事,便拉开了身旁的电灯,锥形的光打在他身上,显露出他那魁梧的身材,博洛尼感觉双腿发软,卡维茨略好一些,只是打了个寒噤。

看来勃朗宁同志不喜欢枪是有原因的:他的面部密密麻麻足有几百处弹孔,坑坑洼洼的伤疤从额头一直连到脖颈。此刻,这名身高约一米九五的壮汉正端着一只小铁盒,盒内是天蓝色和粉色的两种糖果,蓝色的糖是椭球形,粉色的则是方糖,两种糖果被一块铁皮隔开,他摇摇盒子,铁盒与糖果发出清脆的碰撞声。

“过来吃糖。”

勃朗宁的语气没有他的长相那么吓人,但前来报到的二人都不敢忤逆。两人走近墙角,卡维茨率先抓了一颗粉色糖果塞入嘴巴,轮到博洛尼时,他错误地朝那些天蓝色的糖伸手,于是被勃朗宁在脑袋上敲了一记。

博洛尼惊讶地发现自己被敲痛了,这种久违的痛苦很强烈,但他不敢出声,改为抓一块粉色方糖吃下。

“一看你就是新人,蓝色的是我自己吃的薄荷糖。”勃朗宁也不瞒他,“记住,上天堂吃粉色的那种,下次别再犯错。”他指向一旁空着的几张床位,“过去躺下,平躺,注意调整好枕头。”

说罢,博洛尼和卡维茨含着糖,各找了一处床铺躺好,刚躺下不久,他们便感觉一阵天旋地转,随即动弹不得。

勃朗宁拽一下开关,熄灭头顶的灯,黑暗再次覆盖整个房间,他默默地往嘴里塞一颗新的薄荷糖,看着新来的二人陷入了沉睡,轻轻吹一声口哨。

一只皮毛散发着幽蓝色荧光的猫型动物从他身后窜出,咕噜咕噜地叫唤着,钻进了他怀里,勃朗宁收起糖盒,静静抚摸蓝色小猫的后背。

……

艾里希为塞缪尔安排好了住处,他的九岁大的儿子吉罗对于堂兄的到来非常欢迎,从塞缪尔进门起便缠着他问这问那,塞缪尔无可奈何,他对小孩子毫无办法,只能陪吉罗聊了半天,一直拖到了晚饭时间也没机会和叔叔谈话。

简单地用过晚餐后,艾里希随便找了个借口,声称要塞缪尔帮忙打扫一下地下室,他妻子没有多问。于是,艾里希带着侄子朝地下室走去,吉罗非要跟着一起去,但艾里希哄他道,“我们需要干重活儿,吉罗,估计你搭不上手。”吉罗于是抿着嘴跑开了。

“小孩子就是这样。”艾里希无奈地笑了。

艾里希家的地下室有吊灯照明,除了一些螺栓之类的杂物,这里还有整整两书架的旧书以及一套桃木桌椅。当时建筑的防水普遍做得不好,地下室弥漫着一股明显的铁锈味,塞缪尔提醒叔叔,“书籍放在这种环境中会生虫子。”

“哪怕是有耗子我也没办法啊,”艾里希耸耸肩,拉开一把椅子,拍落椅面上的灰尘坐下,“这些书都是我特意挑出来,不打算要的,放在这里发霉也是无可奈何。”

塞缪尔上下打量一番,确实如叔叔所言,这些书大部分是通俗小说或者装订好的报刊,没有任何人会出钱收藏它们。

“先说正事,虽然我很乐意亲自指导你,但我有本职工作要办,只能将你委托给其他人,”艾里希说着,递给侄儿一封上了蜡封的信,“这是我的推荐信,明天你去信封背面写着的地址,找一个叫米歇尔·马丁的人,他会引导你学习许多知识,还能护你周全。对了,还有一件事,带上这个。”艾里希从怀里掏出一支钢笔。

笔被漆成了白色,在普拉斯国,这种略显浮夸的配色很少见,毕竟白色涂层很容易破损,涂层破损后,露出的灰色斑块会很扎眼。但这支笔似乎保养得很好,暂时不受这种问题困扰。塞缪尔接过,没有细看便装进了口袋。

“这笔是做什么的?”

“一个唬人的小玩意,拔掉笔盖能当武器用,仅此而已。即便空手,我也不害怕异教徒的偷袭,但鉴于今天的遭遇,我觉得你需要一件防身的武器,遇到歹徒可以拿来搏斗,这个就很合适。”说罢,艾里希打了个哈欠,“下地狱让我身心俱疲,如果你没有什么问题的话,我想先去休息了。”

没等塞缪尔搞明白那钢笔的用法,叔叔就拍拍他的肩,慢悠悠地往台阶走去。

第二日,塞缪尔吃过早饭,向婶婶打完招呼便上路了。他的目的地是蒙加佩博物馆,这座博物馆在去年刚刚竣工,想要到达那里需要走很久,塞缪尔选择乘电车,到达博物馆小岛附近后才转为步行。

“或许博物馆也能作为仁慈王的神坛。”塞缪尔暗自想到。他过了桥,从报亭那取来一幅岛上的地图,漫步走向目的地。

约半小时后,塞缪尔经过一扇敞开的防火门,如愿走进了蒙加佩博物馆的西亚细亚馆。因为他来得很早,这个时节也少有人来逛博物馆,偌大的博物馆内居然只有他一个游客,或许是因为最近少有人参展,展馆内只开了几盏照明灯,许多展品都被阴影覆盖,塞缪尔根本看不清,也就无心多看。至于那个名叫马丁的男人并不难找,他就是这个展厅的负责人,此刻,这个穿着棕色格子大衣、戴着单片眼镜、梳着油头,一副绅士模样的鹰国人正待在亚述展馆的一角打盹,塞缪尔掏出叔叔给的介绍信,轻手轻脚地走上前去。

此人正坐在一只高脚圆凳上、耷拉着脑袋熟睡,塞缪尔不知如何是好。他的素质太高,以至于做不出叫醒熟睡中的人这样的事,但他站在旁边等待良久,马丁仍没有醒来的迹象,塞缪尔觉得这么拖下去不是办法,只好开口道。

“先生?先生?”

马丁猛地惊醒,挺直了腰板,惯性让他险些翻到,但他还是凭借良好的平衡感稳住了重心,“真是抱歉,约瑟菲娜女士……”他扶了扶夹在眼眶处的单片镜,意识到叫醒他的人不是自己的上司,“咦?”看着眼前穿着打扮只可能是游客的塞缪尔,他感到很惊奇,“你……你怎么到这里来的?”

“是我来的太早了吗?”塞缪尔还以为马丁惊奇的是有人这么早就来逛博物馆,丝毫没有意识到他是从侧门走进来的,一来没有买票,二来,今天根本不是博物馆开放日,他能畅通无阻、大摇大摆地走进来确实很奇怪。

“不,我是说,这个时节,居然还有人有闲情逛博物馆?”马丁刚刚醒来,还不太清醒,他被塞缪尔带偏,一时没有抓住问题的重点,但他好歹知道博物馆的规矩,立刻反应过来,“不对!今天没有展览!你是怎么进来的?”

“是阿斯顿放他进来的。”

说话声是从天花板上传来,虽然使用的是标准的鹰语,那声线却不像人声。塞弥尔朝着声源看去,却因为照明过于微弱,看不清那说话的生物究竟长什么样。

听见这句话,马丁连忙站起,朝着天花板喊道,“喂!你不要乱来啊!”

“阿斯顿没有乱来,阿斯顿闻到这家伙是朋友。”终于,说话的怪物一跃而下,出现在二人眼前。这是一只长着白色羊头、犄角弯曲的怪物,即便有些驼背,它还是比塞缪尔高出约十公分,穿着一身正装,打扮得人模人样,可惜它的蹄子和利爪将那西服带来的唯一一点斯文气息也泯灭了。怪物用一双羊眼睛盯着塞缪尔,长方形的瞳孔内没有任何波澜,塞缪尔屏住呼吸,右手伸进口袋,握紧那只白色钢笔。

“阿斯顿帮你开的门,”羊头怪继续说道,“你认识丢勒。”说完,它伸出长长的粉色舌头,舔掉了塞缪尔额头上渗出的汗滴,塞缪尔被吓得向后连退三步。

“不好意思啊,这家伙就喜欢乱舔含盐的东西。”马丁说着递给他一块手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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