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无光之镜

青鸟历1331年,联邦普拉斯国,林柏郊区。

黄昏下的宅邸显得如此萧条,然而更萧条的是这个国家的经济。此刻,巴克豪斯·冯·莱温斯基正坐在扶手椅内,用惺忪睡眼盯着从那一小块玻璃穹顶透过的辉光,夕阳的余烬洒在他身前的桌上,恰巧照在那古铜色的大地球仪上,让这件褐色的古董冒出一点别致的亮色。

巴克豪斯托着下巴,他神情低落,显然不是因为困倦;他看向桌上那平放着的梳妆镜,这面镜子产自印旦,镜面是由黄铜而非玻璃打磨而成,漆成银色的镜框配有纯银制扶手和小粒钻石,是作为他妻子的嫁妆搬入这间房子的,现在成为了他所珍爱的财产。

随着困意逐渐消散,巴克豪斯在这昏暗的房间内伸了个懒腰,他感到九月天气带来一股难得的燥热,便将双手搭在扶手椅两侧的洋红色软垫上,看似是要支撑起身,实则是想要借此吸干手心的汗珠。guwo.org 风云小说网

擦干手后,巴克豪斯又打了个哈欠,被皱纹挤出的两滴眼泪惬意地滑落在面颊两侧,沾湿他修剪考究的胡须,“我等不了太久。”他如此想着,但又无计可施:作为当时莱文斯基家族唯一有富余帮助落魄亲戚的男主人,他昨日在电报上答应接济自己的外甥女婿。虽然话是这么说,但巴克豪斯清楚,这富余形容的不是资金,而是同情心。虽然巴克豪斯收到过婚礼的请柬,但当时他正在珐国莱加办理运输业务,因而至今未曾与外甥女婿照过面;对于这个未曾谋面的亲属,巴克豪斯无法以极高的热情接待之,属实情有可原,但既然电报来自自己的亲妹妹,他只得简短地给予肯定的答复,并将会面时间约在次日的下午;可惜的是,对方显然没有养成守时的习惯,让他平白无故浪费了不少时间,仅仅只为等待一个自己并不了解的人。

这种时间上的亏损并不能让巴克豪斯感到愠怒,毕竟,他是个相当沉稳且热心肠的人,唯一使他感到不自在的是在这个时节接济穷人或许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巴克豪斯暗下决心,只要来者不多发问,他就仍将扮演一个热情好客的角色,并让这外甥女婿装满口袋回家去。终于,在一阵渐强的脚步声后,敲门声传来,巴克豪斯下意识地朝梳妆镜望了一眼:镜面流光溢彩,一如黄昏下的彩绘琉璃。

“请进。”

一个高瘦的、穿着灰色上衣的男子攥着他的黑色软呢帽,将雕有花纹的房间门推开一半,怯生生似的向屋内探头;此人留着平头,发色介于黄黑之间,尽管巴克豪斯不想以貌取人,他还是自发地将来者那深陷的眼窝和面部的几处皴皮与营养不良联系到一起,至于那男人扭捏地攥着帽子的、不住抽动的手,则让他怀疑此人扒手一样的相貌是否当真配得上自己妹妹的女儿。

“不必拘谨,快进来。”巴克豪斯朝着桌前的座位伸手示意,尽可能使自己的语气显得和缓;男人得到了允许,小心翼翼地笑了笑,将右手搭在颈后,慢慢走近,坐在了椅子上。

“抱歉,我迟到了,先生……我没想到步行要花这么长时间。”

“那不要紧,”巴克豪斯试图直接切入正题,但按照他那普拉斯人的钟表似的逻辑,仍避免不了讲述一番废话,“我收到你岳母的电报了,唔……怎么说好呢,很抱歉没能在你的婚礼上认识你,这部分是因为我当时在外国有生意要做,另一部分,也是因为我从家人那里得到了对你的相当之高的评价,这使得我可以放心地将自己妹妹的女儿交付给你,而无需过多忧虑。”

巴克豪斯善意的谎言让男人微微扬起了头,但表情依旧很不自然;这也难怪,毕竟他此番前来是有求于人。

“至于我妹妹的请求,你要知道,这个年头,人人都不容易,就拿我的运输公司来说,各种开销从来没有停过,工人们要拿走他们应得的那部分,还需要贿赂警察,但挣到的钱却没有之前多了,总是入不敷出,如果经济形势再不好转,恐怕就要落入难以为继的状态了……”

巴克豪斯此番话旨在让这个外甥女婿意识到他的援助并非没有牺牲的,而是经过深思熟虑才勉强做出决断;虽然对他而言,给眼前这个低眉顺眼的家伙一笔钱不过是举手之劳,可他牢记自己为人处世的原则:“犹犹豫豫地答应别人的请求,如此方能受人感激”。

听到这里,男人对上了他的目光;这个尚未来得及自我介绍的外甥女婿显然会错了意,他是从岳母那里得到口信才来做这样乞讨般的事,但自始至终没有收到过来自这个舅舅本人的回应,对于巴克豪斯的这些诉苦,他那脆弱的自尊将之理解为了婉转的拒绝。虽然有那么一刻,他想要站起身礼貌地告别离开,但一想到自己返程仍需要走远路,这样的劳累奔波却换不回一点同情实在太过悲哀,男人重新低下头,调整了坐姿,开口说到,“那您是靠什么经营下去的呢?既然您还能维持当前的局面,想必也有一定的方法吧?。”

男人的话无非是说,巴克豪斯仍能运营公司证明他有一定的资金维持生意,因此也有援助他的实力;如果他肯直接了当的发问“您到底是否打算帮助我?”,哪怕是换一种说话的方式,或许都能得到不一样的结果,可他偏偏问了不该问的问题,语气不够温顺,甚至称不上礼貌,这立即引起了新一轮的误会。

自语言发明以来,误会便接连发生;有的误会让人们不欢而散,有的则足以导致一系列严重后果,接下来发生的事便是很好的例子。

巴克豪斯毫无征兆地发怒了。他的脸迅速的红了起来,嘴唇暴躁地一努,双手在扶手软垫上用力地一捏,似乎想要猛地从座位中站起身,但很快便平复下来,赶在脾气失控前极克制地深吸一口气:无论如何,他都不会在这种场合做出有失礼仪的事。虽然没有遭受辱骂,可这外甥女婿今日绝无可能从他这里带走一分钱了,就像巴克豪斯此前思索过的那样:只要来者不多发问,他就仍将扮演一个热情好客的角色,但来者的表现可谓不遂人意。

“我维持公司运作的方法就是尽可能节省开支。让敲诈我的警察们见鬼去吧,工人会替我想办法对付他们的,否则他们就要失业;那些上下打点文员所需的钱则是能省就省,至于必要的消费统统赊账,就是这样。对于我妹妹的请求,我很不情愿拒绝,但也无能为力,那样的请求我无法在电报上回绝,所以有劳你前来,请体谅我的苦衷。”巴克豪斯说着站起身,背向男人走动几步,以发泄自己来不及消化的怒气,为了使话语更具说服力,他刻意压慢了语速。

只听见身后传来摔门声,看来这家伙不是心甘情愿前来此地,只为听他说几句回绝的话;巴克豪斯朝窗户露出了满意的微笑:无论如何,失态的并非自己便万事大吉。他沉浸在所扮演的角色当中,迟迟没有转身,但当他算定那外甥女婿已经不会返回、转身悠哉游哉地坐回原处时,巴克豪斯的脸好像被撒了一把盐的水蛭那样扭动了一阵,嘴唇上方的胡须连同他本就不多的头发尽数因为诧异而抖动起来。

巴克豪斯一跃而起,冲刺到窗户旁瞪大眼看向宅邸出口,似乎看到了一抹人影,他随即大喊自己二儿子的名字,“塞缪尔!塞缪尔!”尽管事态紧急,巴克豪斯还是理智地决定派儿子去追,而非亲自出马;他对那外甥女婿的第一印象居然这么快便应验了——那男人灰头土脸、一副扒手模样,果真是个手不干净的痞子!在遭到巴克豪斯的拒绝后,他怒从心头起,临走时恶狠狠地用力摔门,而在摔门前,他按捺不住自己抽动的双手,将桌上那看上去便很值钱的古董镜子揣进了怀里。

十分可惜的是,塞缪尔不像他哥哥洛基·冯·莱温斯基那样精力充沛、总是在寻求刺激的路上:在他打着哈欠、慢悠悠走进父亲的会客室时,小偷早已怀着偷盗后忐忑不安的激动心情,在返程路上走出至少半里远了。

进入房间后,塞缪尔最先注意到的是他那变颜变色的父亲,还来不及询问发生了什么,巴克豪斯便从桌子的一处暗格中取出一把老旧的瑟毛手枪,三步并作两步接近他慌了神的儿子,将手枪硬塞给他。

“那个客人,他走了吗?”

惊诧并不能打到塞缪尔,他充分继承了父亲的沉着,虽然声音有些颤抖,他还是回答道,“走了,我送他出去的。”抓着手枪,他似乎猜到父亲接下来会说什么。

“去,追上去,追不上就开枪,注意别把他打死了。”

除了“别把他打死”这部分,塞缪尔全部猜对了。

这时,塞缪尔胜过他哥哥的特质便发挥了作用:换做洛基,肯定会愣在原地,追问父亲事情的起因和经过。而塞缪尔不同,他在接过手枪的那一刻便自作主张地脑补了全部细节——从客人走前二楼传来的摔门声,以及此时父亲交付给他的手枪,无需再询问什么,塞缪尔便认定这是一起偷盗案,那客人想必偷走了父亲至关重要的物品,重要到不惜开枪伤人也要取回。

这便是塞缪尔生而有之的特质:超乎常人的理性。在冲下楼梯的过程中,他甚至自圆其说地想到了父亲不亲自追击的一个合理解释:人到中年的父亲显然没有他这个二十二岁的年轻人跑得快。怀着这样逻辑完备的想法,塞缪尔从跑出屋门的那一刻便认为自己是在追逐小偷,丝毫没有持枪的心理负担。

塞谬额出门时还足以远远望见小偷的背影。巴克豪斯家的宅邸建在林柏市郊的一处空地上,因为建设最初的目的是作为家族人员夏季休闲聚会的场所,因而离市中心相当远,乃至林柏几轮扩建后离市区仍有不短的路程;塞缪尔想到,若让那小偷混入市区,再抓他就很困难了(何况他还随身带着枪,到了市区很有可能被警察拦下来),必须赶在他逃至人多眼杂的地方前将其抓住,为此,塞缪尔快步奔跑,两人之间的距离迅速缩短。

夕阳渐垂,赭色的泊油路上,塞缪尔迎着落日大步前进,那小偷的影子在他眼中被拉的很长,很长,像一个若隐若现的坐标指引着他前进;他穿着的是鹿皮缝制的靴子,这种靴子所发出的噪音并不大,但当塞谬尔距离目标只剩大约一百二十米时,从偷盗得逞的窃喜中惊醒的小偷还是被身后急促的脚步声所威慑,那人没有回头,只是裹紧灰色的上衣,从快步行走转为跑步,塞缪尔暗自惊呼“不妙!”,因为小偷的奔跑速度居然远快于他。

因为已经跑了不短的距离,塞缪尔感到一阵乏力,他久违地丧失了部分理智,不知是因为运动导致的发热,还是因为手中枪械带给他的沉重感使他血脉膨胀,塞缪尔选择朝天空扣动扳机,而手中那把瑟毛手枪也很争气地发出爆鸣声,枪声刺激了塞缪尔,他大吼道,“站住!”这枪声以及吼声都起到了反作用:小偷反而加快了步频。

之后回忆起来,塞缪尔会为自己冲动的行为而懊悔;鸣枪示威显然不能让小偷停下脚步,这一枪只能起到宣示他手中有枪的作用,而他既然开了第一枪,就已然丧失了选择的余地。

塞缪尔放慢步伐,双手并用,接连开了两枪,瞄准的部位始终是小偷的腿,但他的枪法实在不值得称道,加之以距离上的劣势,他的第一枪打偏了,第二枪侥幸打在了那人足底,却只是刮花了鞋,似乎没有伤到小偷分毫。

或许是感受到自己右脚的鞋被子弹击中,心有余悸,小偷居然停在了原地,极不情愿地在怀里摸索了一番,随后举起双手转过身来;塞缪尔举枪瞄着他快步走近,见追赶自己的人竟不是巴克豪斯的家仆,小偷松了口气——塞缪尔并不清楚他的真实身份,但他对塞缪尔却是略知一二——小偷立即猜到这个小少爷能在百米开外击中自己的鞋绝非本意。

“喂,不至于整这么大的阵仗吧?我只是一个寻常老百姓,一个穷汉,没必要拿枪打我吧?”男人轻蔑地笑笑,将举起的双手放了下来,一副有恃无恐的模样。

“把你偷盗的物件还回来,我就让你安全离开。”塞缪尔此时保持着充分的警惕,他用枪口指指男人的左胸:那里比其它地方高出一块,显然有什么东西装在男人的上衣内里中。

“什么物件?我哪里有偷你们家的物件?你可不要凭空污人清白。”说着,男人从内兜里取出两包廉价的香烟,朝塞缪尔放肆地晃了晃,“这个,这烟是我用自己的血汗钱买来的,怎么,你要抢过去吗?给你好了!”男人满怀恶意地将烟丢向塞缪尔的脸。

两包香烟落在黄昏照耀下的泊油路上,一包已经开封,里面的奶白色烟卷伴随着焦糖色的烟叶洒落一地,仁慈的塞缪尔没有继续开枪,他简单地朝那些烟望了望,确实只是香烟,没有藏什么东西在烟盒里,他对上男人的目光,男人咬着门牙冲他哂笑,没有说话。

这下轮到塞缪尔语塞了:他确实猜中了男人小偷的身份,但有时,过分善解人意也会带来困扰,比如此时的塞缪尔根本不知道眼前这虚张声势的男人究竟偷走了什么;原本义正言辞的他突然犯了难,但仍坚信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是吗?你过来,让我搜搜看。”

“好吧,小少爷,就让你搜搜看。”男人张开双臂朝塞谬额走来。

塞缪尔喘着气,将左手腾出来,右手握着枪靠了过去。

在两人间的距离缩短到一臂远,塞缪尔右手垂下,将枪口指向地面的瞬间,男人猝然行动。他猛地弯下腰,用他那双灵巧的大手死死握住手枪的膛室,向外侧一甩,将枪夺在了手中,塞缪尔吃痛,发出一声惊呼,回过神来时,只看见男人恶毒地笑着,用双手端着枪指向他,同时缓缓后退。

塞缪尔识相地举起手来,他内心里直骂自己太不够谨慎,居然犯了这样致命的错误;眼前的男人背对着夕阳,面部轮廓隐没在昏黄的大背景下,五官仿佛被阴影加粗加重了一般,棱角分明,他此刻的笑容给年轻的塞缪尔留下了终身的印象。

“小少爷,小少爷啊,小少爷。”男人的话语让塞缪尔脑袋发胀,那黑洞洞的枪口更是让他四肢乏力,“你可真走运,打坏了我最好的一双鞋。”男人改为单手持枪,枪口始终对着塞谬额的额头。

“蹲下,”男人命令道,“把我的烟捡起来。”

塞缪尔只好照做。

待他将两包烟握在手里站起身后,男人像猫科动物那样凑近,接过烟放回怀里,紧接着用左手给了塞缪尔侧脸一记重拳,这一过程中,那支瑟毛手枪始终没有偏离目标哪怕半寸。

这一击还不至于将年轻力壮的塞缪尔打倒,但为了不挨下一拳,塞缪尔借力倒地,用手护住了脸;男人看出他是在演戏,便啐了他一口,紧跟着朝他肚子上猛踹一脚,这脚让塞缪尔痛得缩成一团,汗顺着额头流向路面,塞缪尔看到路面上那些香烟碎屑,看到男人那拉长了的影子,看到那横过来的毛瑟手枪仍指着他,感到一阵天旋地转;他捂着右脸吃痛的样子引起了男人的一点点同情,男人发出一声不屑的鼻息,没有继续殴打他。

“小少爷,枪是男人的玩具,你显然不适合使用。”说罢,男人估计塞缪尔不会愚蠢到起身和他拼命了,于是他退掉手枪的弹夹,弯下腰将枪放在脚旁,长方形的弹夹则揣进怀里,最后瞥了塞缪尔一眼,扭头沿着原路快步走去。

男人走后约五秒,塞缪尔爬起来,已经没了继续追击的斗志;虽然极不甘心,但他自知此时的自己既跑不过也打不过小偷,便决定尽快回家去,和父亲商量下一步对策。他微微颤抖着前进两步,弯腰捡起那没了弹夹的手枪。

当塞缪尔的右手食指触碰到那扳机时,一阵电流顺着食指扩散至他的全身,耳中传来一阵轰鸣,仿佛有人从耳朵处往他的脑浆里灌冷水,这种感觉让他剧烈颤抖,心脏像是受到了鼓舞一般加速跳动,他沿着路面看去,男人还没走远,甚至于那条拉的很长很长的影子还留在此处,留在男人先前站的位置上,蠕动着。

手枪的扳机是紧的。

这代表男人同样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仅仅收走弹夹并不能使手枪丧失功能,如果这把枪此前已经上过膛,抽去弹夹后,枪内还会存余一颗子弹,如果不把子弹退掉,这把枪仍将具有射击的能力。

塞缪尔不是教徒,但此时的他无师自通地暗自祈祷道:“神保佑我。”他单纯到不知该向哪个具体的神祈祷,只是抿了抿嘴,深吸一口气。

子弹发出爆鸣声,沿着路面飞行了约四十米,打进了那灰衣男人的左胸。

中枪后,男人只是愣在了原地,他的生物本能延缓了他感受到痛苦的时间;当他转过身看向举枪的塞缪尔,意识到方才发生了些什么时,只留下了一句咒骂:“彪子养的。”男人随即面朝路面倒下,死亡来的远没有想象中那么迅速,心脏停跳后,他抽搐了许久才停止呼吸。

一侧脸肿起的塞缪尔拎着枪走近,这次他十分谨慎,在看到男人背部的那片逐渐扩大的红晕后,他才肯彻底靠近;塞缪尔发觉男人后腰处似乎藏了什么东西,他蹲下身,掀起男人的灰色上衣,发现一面银色的梳妆镜正别在男人的背后,镜面朝内。

他不能立即判断这镜子是否就是父亲不惜让他开枪伤人也要取回的物件,因为他从未听说过父亲有这样一面别致的梳妆镜;塞缪尔疑惑着抽出镜子,被殴打带来的苦楚、心中的疑惑以及此刻报仇雪恨带给他的一言难尽的感觉,都让他将开枪伤人的强烈刺激抛在脑后。

但容不得他多考虑,当务之急是把他开枪射杀小偷的事情反馈给父亲;直至此刻,塞缪尔仍然不知道方才枪击的是自己的姐夫:无论在锡鸥大陆的哪个国家,枪击小偷是一回事,枪击亲戚——无论以何种藉口——又是另一回事了。塞缪尔将镜子照样别再自己背后,用脚将小偷的尸体翻过,从他的上衣内里翻出两包香烟、火柴以及手枪弹夹,现在塞缪尔可以肯定,父亲在乎的只可能是这面镜子,毕竟这小偷身上再也翻不出什么像样的物件了。

塞缪尔将烟与火柴摆在尸体胸前,思索一番后,他还是帮这小偷合上了双眼;这时候,开枪带来的恐惧才逐渐占据塞缪尔的内心,为了保持他非凡的理性,塞缪尔抽出镜子,想要仔细打量一番这能够为寻常人招来杀身之祸的稀奇玩意,以此转移注意力。

在黄昏的辉光下,塞缪尔站在一具中枪而死的尸体前,右手握着凶器,左手举起那银色的镜子,将黄铜镜面转向自己。那一刻,他的原本就狭长的影子被夕阳硬生生拽成了一丝细线,将泊油路分为左右两半;借着暖洋洋的光,那黄铜镜子发出斑驳的色彩,但镜面浑浊不堪,根本无法用来梳妆打扮。

正在塞缪尔困惑不解之时,那原本平整的铜制镜面忽地陷了下去,一同陷入镜中的还有塞缪尔模糊的镜像。本就不够光滑的镜子,此刻连一丝光线都反射不出,形成了一个椭圆形的黑洞;塞缪尔从未见过如此具体的黑色,在那足以令人发癫的漆黑当中,他望见一张脸的轮廓,更确切的说,是一个人的肖像,只是掩埋在一片混沌当中。

即便理智如塞缪尔,也被此情此景震撼地冷汗直冒,他真切地听到那肖像,用雄辩而又沧桑的声音,朝着这片空洞的深黑色、朝着他,缓缓吐露道。

“一人会死,一人得到启示,这是主传授与你的第一条教义……”

声音当即消弭,只留下不知所措的塞缪尔杵在原地,眼神空洞地望着沉没当中的太阳。

对于那句话,塞缪尔毫无头绪,他现在正烦恼于如何将这具尸体带回住宅;思索片刻后,他丢下尸体,扭头回家去了。

天要黑了,巴克豪斯待在客厅中,坐在一把配有皮革坐垫的扶手椅内,面朝着他父母的油画失神;油画挂在弃用的壁炉上方,画框精雕细作,其中展示的是爱德华·冯·莱文斯基和他的妻子,二人穿着华丽,仪态毫无可挑剔之处,绘画所用的昂贵画材更是从侧面凸显了画中二人高贵的身份,很少有艺术家能在作品中使用如此大量的群青代替普蓝,而画中人爱德华的军装几乎完全由群青蓝组成。这样鲜艳的军服显然不符合常识,爱德华本人曾经抱怨这画中的他“像个珐国人一样”,因为彼时珐国军服恰恰是这个颜色,但巴克豪斯不为所动,毕竟这幅昂贵的油画是挂在他自己家里,去留完全随他处置。

前门处有人敲门。由于巴克豪斯把唯一的管家也解聘了——原因自然是因为经济不景气,可见他先前所描述的拮据境况句句属实——他只好亲自应门。

门外站着的果然是塞缪尔,年轻人右脸肿起,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他一言不发地走进门,很快瘫坐在他父亲片刻前曾坐的地方。

通过那几声枪响,巴克豪斯猜测那扒手大概已经被击毙了,他想安慰儿子几句,张开了口,却又不知道如何组织语言;塞缪尔见他的嘴唇微张,还以为父亲是惦记那面神秘的镜子,便从腰间将手枪和梳妆镜一并取出,放在了身前不远处的茶几上。

屋顶的电灯闪了闪,斜照在镜子上,反射出奇光异彩。

“小偷被我打死了,现在正躺在马路上。”塞缪尔轻描淡写地说出这么一句,“这个镜子究竟是什么玩意?值得您老这么挂念?”说着,他看向自己的父亲,眼神流露出一种介乎于冷漠和关切之间的气质。

“这是你母亲的嫁妆,”巴克豪斯回答,虽然他嘴上在回答问题,内心里却已经在思考如何处理那扒手的尸体了,“它对于我有重要意义,我不能允许它落入贼手。”

塞缪尔点点头,腹部仍传来余痛,这令他难以保持十足的清醒,故而说起话来断断续续,“那家伙,你打算怎么处理?他打伤了我,我这是正当防卫。”塞缪尔省略了具体过程,在这个家庭中,没有谁比他更清楚该如何处理这种糟糕的事情;事实上,如果死者不是他的亲戚(虽然他本人并不知情,但法官可不会相信这种借口),塞缪尔或许能为自己做出完美的无罪辩护,“越早处理越好,赶在我的伤痊愈前办理妥当吧,我要为自己辩护。”

见儿子转移了话题,巴克豪斯松了一口气,他其实非常关心儿子的伤势,但为了不将话题扯回原点,他只能顺着儿子的话向下说,同时,他不打算指出那小偷的真实身份。“也许偷偷处理掉就好。”他首当其冲地想到这个办法,但在自己这个毕业于白尼姆大学法学院的儿子面前,他绝不能这么回答:虽然塞缪尔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有着冷静得惊人的认知,可要让他毁尸灭迹却是绝无可能。

除了理智,塞缪尔的正直也是达到了让常人难以理解的程度;他曾不止一次地调侃自己父亲为生意贿赂警察的行为,对于这种在普拉斯商人间心照不宣的行为,塞缪尔将其视为懦弱的表现,并且愤愤不平地声称要起诉那些找麻烦的警察,每次都是靠父亲的强硬阻拦才作罢。塞缪尔十分了解将警察捅上法庭的后果,但正是因为对行为的后果有着清楚的认识,他的举动才显得难能可贵。

在这件事上同样如此:如果让塞缪尔知道他枪杀的不只是一个内心险恶的客人,还是他姑姑的女婿,估计他会主动判自己有罪。所以,巴克豪斯绝不肯让儿子因为自己的私事住进牢里去,他下定决心,既要瞒住儿子,也要让妹妹那边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就说是外甥女婿带着钱款,在回程的路上被打劫好了。”巴克豪斯换了主意,现在当务之急是找个理由说服塞缪尔外出躲避几天,“绝不能让他出现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绝对不能!”但巴克豪斯虽然沉着老道,却也一时想不出合适的借口,他对自己儿子的聪慧既感到自豪又时常为之头痛,想要欺骗塞缪尔,他需要一套逻辑严密、首尾自洽的谎话。

万般无奈下,他只得动用父亲的权威,语重心长地开口了:“塞缪尔,听我说,你也知道最近的经济形势很不乐观……虽然你是个优秀的律师——或许是这个国家最优秀的律师——但我生怕你去为自己辩护会影响我的生意,”说到这里,他很自然的停顿了一下,确定塞缪尔表情正常、没有怀疑后,巴克豪斯顿生灵感,继续说道,“毕竟那家伙不只是个可恶的贼,他同时也是替我办事的下人。虽然今日之事是我们占理,可如果叫外人知道我的儿子枪击了自家的……我是说,自家雇来的人,我恐怕自己本就摇摇欲坠的生意会受到致命打击,所以,请你将这件事全权交给爸爸解决吧,爸爸会给你找一个合适的地方度假,你似乎受到了不小的打击……”

说到此处,塞缪尔好似真的受到了打击,他眉头拧作一团,眼神中写尽质疑,此刻的神色已经超出不信任的范畴,根本就是赤裸裸的猜忌;巴克豪斯被儿子的表情镇住,他还以为是塞缪尔的伤恶化了,急忙询问,“怎么了?你的伤口很痛吗?”

“不,我受的伤没多严重,”塞缪尔的表情恢复了少许,现在,他直勾勾地盯着巴克豪斯,用沙哑的嗓音问道,“你撒谎了吧,父亲?”

面对那目光,巴克豪斯差点就点头承认了;此刻,这个精明的商人仿佛回到了谈生意的场合,眼前这个右脸肿起的年轻人不像他的儿子,反倒像一个狡黠的合作伙伴嗅到了欺骗的气味。那语气,那神情,好像塞缪尔已经掌握了他撒谎的确凿证据,“我哪里说漏嘴了吗?”巴克豪斯心想,他开始流汗,但仔细回忆先前的发言,却完全想不出哪里存在漏洞,这是因为他的发言根本没有漏洞。

“塞缪尔,爸爸怎么会骗你呢?”巴克豪斯鼓足勇气答复到。

“不,你又撒谎了,”塞缪尔的这句话让巴克豪斯瞬间丧失了全部底气,“从刚才中间的停顿起,你就再没说过半句真话。”

两人沉默良久。

“不错,”巴克豪斯无法忍受这样压抑的气氛,索性实话实说道,“你说的一点没错,可爸爸这都是为了你好,有些事,你最好不要了解。”

“看来这句是真话。”塞缪尔耐人寻味地笑了一下。

巴克豪斯长出一口气,“我还不知道你这么善于察言观色,我对你刮目相看,塞缪尔。”

“不,我没有那种洞察力,”塞缪尔摇摇头,“我刚刚经历了一次……不那么科学的事故,我发觉自己突然能看穿人的谎话了,真是不可思议,但你一定知道些什么吧,爸爸?”说着,他朝着桌上的银镜一指。

巴克豪斯担心的事发生了,但伴随而来的好消息是,这件事是发生在他儿子身上,至少没发生在那讨人厌的小偷身上;他咽了口唾沫,解释道,“是,对,我是比你多了解一点。”他觉得塞缪尔不是在故弄玄虚,自己也就没有必要继续欺瞒下去。

“那镜子,我听那镜子对我说……”

“一人会死,一人得到启示。”没等塞缪尔说完,巴克豪斯已经改换了神态,在他之前讲出了这句教义,“这是第一教义,万变不离其宗。”

塞缪尔看他父亲的眼神再次发生变化。

“或许你会惊讶于这种超自然的能力,但无需感到恐惧,就像有的人天生就比其他人跑得更快、跳得更高,这种恩赐来自于神,是神恩。”

说着,巴克豪斯挪动位置,坐在了茶几上,顺手拿起那面镜子;盯着那满是斑斓色彩的镜面,他继续说道,“1324年,我从你母亲的一箱嫁妆中找到这面镜子,但这件古董之所以会成为我的财产,完全是因为你姥爷的家族不清楚这镜子的奥秘;我想,这大概是因为他们家族中已经没有实际了解这面镜子作用的人存在了。

这镜子应该属于一位神的信徒,他负责布道,而我只负责祈祷;某一天,当我为生意的失利而向神明祈祷时,他透过这面镜子告诉我,妒忌教的神明是伪神。”

“你没有被吓到?”塞缪尔发问。

“没有,我当时惊喜极了,因为我以为是妒忌神显灵了,但那布道者却告诉我妒忌神是假的。我起初不肯相信,不是因为我对妒忌神有多么坚定的信仰,而是因为你母亲是虔诚的妒忌教徒,所以我决定保守这个秘密。

但当天晚上我便得到了你母亲的死讯,自那以后,我就获得了神的一点点恩泽:我能透过事物看到它们原本的价值,甚至是透过墙壁看到屋内的人和物。

凭借这神恩,我在生意上再也没受过哪怕一次骗,那之后,布道者也曾几次联系我,请求我为神办几件小事,并许诺给我丰富的物质回报,我……我没理由拒绝,换谁来选都会如此,何况神的布道者非常温文尔雅,每次都预先付给我报偿……”

见父亲停止了讲述,塞缪尔急忙问他,“什么样的事是神做不到而需要人帮助的?”

巴克豪斯意味深长地将脑袋凑近,小声讲:“信仰,神需要人们信仰祂。”

塞缪尔没有追问。

“更具体些,就是建立神坛,并让人们自发地服从神的教义。

我在柏林投资了不少神坛的建设,作为回扣——也可以视为神对祂仆人的贿赂——布道者会以十倍乃至二十倍的价格补偿给我,因此即便时节艰难,生意没法做,我们父子三人也不至于饿肚子。”

塞缪尔知道父亲没有说谎,他有太多的疑问,但善解人意的他只问了最在意的一个,“你几何时曾投资建设宗教建筑了?我看过你的账本,你和尤达教、马斯林都没有来往。”

巴克豪斯清了清嗓子,解释道。

“怎么?你以为我口中的神便是除了妒忌以外的宗教神?聪明如你,还反应不过来吗?我投资建设的是大大小小的图书馆,这些都是福利设施,投资是以慈善名义捐出的,建设它们得不到任何好处,我又何必记在账簿上?”

这回答让塞缪尔来不及做出反应,“怎么?你是说,图书馆就是神坛?”他忍不住发笑的冲动,强撑三秒钟后还是笑出了声,边笑边调侃道,“按你这么说,教师岂不是成了神父,学校则成了教堂?”

巴克豪斯却一本正经地解释道,“不,不一样,我所投资建设的图书馆都需要在不显眼的地方挂上神的肖像,以此宣誓神的主权……但有一句话你说中了。”

“哪句?”塞缪尔停止了笑,他开始意识到,这样荒诞的表象背后似乎有着一套坚实的逻辑,只是像他这样的局外人一时难以理解。

“神的名讳之一便是讲师。我现在深信神对人类是好的,祂所做的都是造福人类的大善事,因此我可以心安理得地用那些贿赂去消费,我使用神恩而没有心理负担,我还以个人的名义做了不少善事,因为我效忠的神是良善的,只是祂的信徒行事有些……非同寻常罢了。”

这时,塞缪尔想起自己在扣下那发扳机前曾进行过祈祷,当时他不以为然,毕竟他的祈祷并没有指名道姓,但那同时意味着任何神祗——只要祂愿意——都可以接受他的祈祷;顿时,塞缪尔觉得一切细节都联系在了一起,他看出来那套逻辑有多么缜密,一种毛骨悚然的通透感涌上心来。他牙齿打颤,但还是继续问道,“所以,你现在笃信这个以图书馆作为神坛的上帝了?”

巴克豪斯猛地站起,激动地朝壁炉走去,“不!不是妒忌神,妒忌是伪神的名讳。我们唯一且永恒的神被祂的信徒尊称为讲师,但对于外界,神的名讳则更抽象,需要带给无知群众以直观且具体的印象……”

说着,巴克豪斯用双手抓住了那幅他亲生父母的油画画框,毫无顾忌地向右一甩,那幅昂贵的画作被粗暴地丢向地板,发出“咔啷啷”的响动。塞缪尔被父亲的举止所震撼,他抬头看向原来悬挂油画的地方,该处确实不显眼,移开油画后,露出的是另一副肖像画:一个蓝白色的球形被画上了表情夸张的面具,面具左侧是嬉笑着的太阳,右侧则是拗哭中的月亮;球体长出十余张长而白的羽翼,羽翼环绕着祂,同时向后方延展出狭长的阴影;在这球体下方,是汹涌的海浪与密布的阴云,浪与乌云后方则是亮银色的天穹。

当着他二儿子的面,巴克豪斯向这幅诡异的肖像下跪,并用颤抖的语调介绍道。

“这便是神的肖像,我们的神的名讳众多,但广为人知的一个便是——仁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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